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四樓
電話:(○二)二三五一五二九九
傳真:(○二)二三五一五六四三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
發文字號:中託字第九一○三九五號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一份,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公會依據「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二、本公約業經財政部九十一年十月一日台財融(四)字第0918011805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三、依本公約第一條規定,本會各會員均應簽訂本公約,並督促所屬人員遵守本公約及本會章則,敬請各會員單位依所附公約,由法定代理人簽章用印後,寄回本公會備查。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業務發展委員會、法規紀律委員會、查核輔導委員會、財務稅務委員會、管理訓練委員會、查核輔導組、秘書組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