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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稅局所轄遺產及贈與稅案件可由各分局、稽徵所收件辦理。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函
 
機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承辦人:楊華妃
電話:(02)2311-3711分機1533
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7號4樓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財北國稅審二字第09902507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臺北市國稅局所轄遺產及贈與稅案件可由各分局、稽徵所收件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便民服務,自99年1月1日起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設籍臺北市之遺產及贈與稅案件,可交由本局各分局、稽徵所受理收件。

二、98年1月21日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提高免稅額及降低稅率,相關「遺產及贈與稅申報Q&A」宣導文件置於本局網站(http://www.ntat.gov.tw)/遺產及贈與稅/宣導資料供參,並請向所屬會員加強宣導。

三、貴會往年均全力配合本局推動各項業務,敬表謝忱,今後仍請繼續惠予配合。

四、遺產及贈與稅相關申報表格,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tat.gov.tw)及各區國稅局網站下載使用。

正本: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9樓之1)、臺灣省會計師公會(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9樓之1)、臺北市記帳士公會(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27號17樓之1)、台北市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104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1段43號4樓)、台北市報稅代理人協會(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10號7樓)、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268號6樓)、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l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7號4樓)、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9號4樓)、臺北市地政士公會(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9號4樓)、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04臺北市德惠街9號3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5樓)、臺北市律師公會(100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副本:

 

局長 凌忠嫄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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