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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資信託暨投資法人法」中文翻譯資料。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四樓
電話:(○二)二三五一五二九九
傳真:(○二)二三五一五六四三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發文字號:中託字第九一○五○九號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日本「投資信託暨投資法人法」中文翻譯資料一冊,請 查收。

說明:

本公會為服務會員單位,洽請萬國法律事務所翻譯日本「投資信託暨投資法人法」,該法除訂有證券投資之相關規範外,亦涵蓋信託、保險等相關規定,檢送該法案中譯本一冊以供各會員單位研議信託商品時參酌。

正本:

各會員單位、業務發展委員會成員、法規紀律委員會成員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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