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財政部就本會所報「信託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准予備查函文影本如附件,並請依該函主旨儘速參酌上開範本研訂「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並列入全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之,請 查照。
依財政部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台財融(四)字第0924001078號函辦理。
各會員單位
財政部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