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為央行金融統計,訂定有關信託業募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相關統計報表,請 各會員單位於發行並開始募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起,配合辦理。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四樓
電話:(○二)二三五一五二九九
傳真:(○二)二三五一五六四三
承辦人員:李凱文 分機二一九
受文者:如行文者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九二○五九九號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為央行金融統計,訂定有關信託業募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相關統計報表,請 各會員單位於發行並開始募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起,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九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台央經(四)字第0920067313號函辦理。

二、為利中央銀行金融統計之編製,請於開始募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日起,按旬及月提供下列各類報表資料(詳附件)。

(一)表1、國內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投資組合彙總餘額表(旬報)。

(二) 表2、國內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持有者彙總統計表(旬報)。

(三)表3、國內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投資組合彙總餘額表(月報)。

(四) 表4、國內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持有者彙總統計表(月報)。

三、前項資料請依下列時間分別填送本會,以利配合於央行規定期限內彙整提供:

(一) 旬報:當月十六日及二十六日前。

(二) 月報:次月十四日前。

(三) 前項資料送達本會之最後期限,若恰逢例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四、有關報表填送問題,請洽本會業務企劃組李凱文(電話:二三五一五二九九 分機二一九)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附件檔案: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