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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7月21日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6041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臺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承辦人:梁鈺涓
電話:(02)89689771
傳真:(02)89691366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0994000164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本會95年7月21日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6041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正本:

內政部、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建築經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本: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管理處、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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