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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店頭結構型商品客戶爭議案件申報作業修正事項及上線時程。(民國99年3月30日金管銀外字第09900113730號函)(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99年3月11日證櫃債字第0990400119號函辦理)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臺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電話:(02)89689999
傳真:(02)89691366
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7號4樓(裕民大廈)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0990011373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檢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店頭結構型商品客戶爭議案件申報作業修正事項及上線時程來函影本乙份,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依據本會證券期貨局公文處理便條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9年3月11日證櫃債字第0990400119號函辦理。

正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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