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所訂非屬信託業之受託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受託信託財產專戶」相關開戶規範,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示洽悉在案,請各會員機構參考辦理,詳如附件,請 查照。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2.25金管銀票字第09900017440號函(隨函檢附)及本會98年12月24日第9屆第2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本會各會員單位所屬總機構(票券及證券金融公司除外)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無附件)、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本案依授權由秘書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