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釋示「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相關疑義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3801145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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