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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財務報告書件審閱表」。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92羅斯福路1段7號4樓
承辦人:楊素芬
電話:02-23515299分機215
傳真:02-23515643
EMAIL:trust_b@trust.org.tw
受文者:各會員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2月16 日
發文字號:中託查字第980100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修訂後「財務報告書件審閱表」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將信託業法第三十九條所定財務報告之範圍刪除財產目錄,據以修訂本會「財務報告書件審閱表」部分內容,修訂後審閱表如附件。

二、本表經由本會第3屆第18次理事會會議討論通過。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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