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就獨立專業機構得否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委託,辦理基金評價、基金淨值計算及基金會計等代理事務復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
本案係本會會員就相關業務所詢經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函所復,因具參考價值,故轉供各會員單位以為辦理業務之參考。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