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如附件,請 查照。
一、依據金管會94年4月22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107194號函辦理。
二、金管會93年11月11日金管證四字第0930005503號公告自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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