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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八條、第十條修正條文。(民國95年10月31日台期交字第09500092270號公告)(民國108年1月30日台期交字第10800003190號函自108年9月17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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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6月8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4032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檢送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中華民國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修正條文及契約規格公告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依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31日台期交字第09400044970號公告辦理。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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