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影本乙份,請 查照。
一、依據金管會94年7月4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002900號公告辦理(如附件1)。
二、 檢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與現行規定對照表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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