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就「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帳戶」所開立之「信託財產專戶」,是否屬於主管機關所訂符合條件之私募對象之函釋。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羅斯福路一段7號4樓
聯絡人:蘇明君
02-23515299分機255
傳真:02-23515643、02-23514513
受文者:各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4039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就「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帳戶」所開立之「信託財產專戶」,是否屬於主管機關所訂符合條件之私募對象之函釋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本案係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函復本會會員所詢於受託人辦理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時,各委託人交付之信託財產合計達新台幣五千萬元者,得否依前揭函令規定,以「xx信託財產專戶」投資私募基金乙節,頗具參考價值。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