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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後「證券化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

內政部   函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徐州路5號
聯絡人:黃美娟
電話:(02)23565267
傳真:(02)23566230
電子信箱:moi1063@moi.gov.tw
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7號4樓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0980172168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檢送「證券化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修正發布令及行政規則各乙份,請 查照。

正本: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652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85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12樓之6〕、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臺中市文心路一段378號10樓之五〕、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4樓〕、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9號3樓〕、台灣證券交易所〔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3樓、9~12樓〕、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2段100號15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5樓〕、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南海路1號9F之1〕、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復興南路2段268號6樓〕、內政部營建署、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高雄市中正4路211號17樓之1〕、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全國聯合會〔台北市長安西路82號6樓〕

副本:

本部地政司【地價科】(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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