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7條是否涵蓋信託業務之各項登記疑義。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羅斯福路一段7號4樓
聯絡人:張大為 02-23515299分機210
傳真:02-23515643、02-23514513
受文者: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4052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 貴行所詢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7條是否涵蓋信託業務之各項登記疑義乙案之復函影本,請 查照。

說明:

依金管會94.9.13金管銀(一)字第0940021201號函兼復 貴行94年7月22日北富銀信字第02984號函。

正本: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各會員單位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