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投信投顧公會)訂定並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後准予照辦之「境外基金資訊合作契約應行記載事項」影本乙份,請 查照。
依據投信投顧公會94年10月3日中信顧字第0940008200號函(如附件)辦理。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