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函送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各乙份,請 查照。
依據金管會95年1月20日金管證四字第0950000376號函辦理(如附件)。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