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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函請其會員應對銷售機構及投資人多作宣導,並切實執行基金短線交易防制。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長春路145號3樓
聯絡人:吳梓賢
聯絡電話:(02)2581-7288
傳真:(02)2581-7388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10000068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為避免因實務上未實際徵收短線交易買回費可能致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投資人權益,請 貴公司應對銷售機構及投資人多作宣導,並切實執行短線交易防制,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1000035058號(詳如附件)辦理。

正本:

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業務之會員公司

副本: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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