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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我國證券市場開放綜合帳戶修正該公司營業細則暨相關章則部分條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095.01.26 臺證交字0950001222號)〔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08.01公告, 自114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92羅斯福路1段7號4樓
聯絡電話: 02-23515299分機211 陳美吟
傳真:02-23515643、02-23514513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中託業字第9500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

函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我國證券市場開放綜合帳戶修正該公司營業細則暨相關章則部分條文公告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5年1月26日台證交字第0950001222號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

各會員單位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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