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會修訂後會員財務業務查核與輔導之一般查核檢核表暨對照表如附件,請 查照。
一、本會依據「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第17條及「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財務與業務查核辦法」辦理會員財務業務查核與輔導,為因應相關法規修訂及業務需要,爰修訂一般查核檢核表工作底稿。
二、本案業經95年4月19日第2屆第25次理事會討論通過。
各會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