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乙案,請 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6月14日金管證四字第095000278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修正案之總說明、修正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可至證券期貨局(www.sfb.gov.tw)查閱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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