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修正絛文,並自95年12月到期之契約起適用,請查照。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5月25日金管證七字第0950116124號函。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8月28日金管七字第0950137758號函。
一、本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如附。
二、前揭修正條文自95年12月到期之中華民國政府債券期貨契約起適用。
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各票券商、各資訊公司、本公司公布欄
中央銀行業務局、中央銀行國庫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財政部賦稅署、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精融綱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門、綱站、記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