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之組織及評審規範」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1,請 查照。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6月19日銀局(四)字第09585013000號函(如附件2)及95年11月2日金管銀(四)字第09500446580號函(如附件3)辦理。
各會員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