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本會96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召開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座談會會議紀錄一份,請查照。
黃教授立、李教授禮仲、馬教授秀如、吳教授瑾瑜、楊教授建民、白教授崇亮、姜律師志俊、李律師鳳翱、蔡律師東賢、責律師虹霞、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百貨零售企業協會、台北市健身商業同業公會、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台北市商業會、英屬維京群島商加州健康事業有限公司、亞力山大健康俱樂部有限公司、經濟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北市政府黃消保官鈺生
本會主任委員辦公室、本會秘書長室、本會企劃組、本會督導組、本會消保官組、邱組長惠美、本會法制組(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