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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96年3月5日召開研商「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事宜會議紀錄。(民國95年10月19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28980號公告訂定發布)(民國110年07月15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1002418690號公告廢止)

經濟部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傳真:(02)23922944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0960240564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

檢送本部96年3月5日召開研商「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事宜會議紀錄一份(如附件),請 查照。

正本:

黃教授立、陳教授榮隆、劉教授連煜、林教授國全、姜律師志俊、黃律師虹霞、黃消保官鈺生、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法規會

副本:

經濟部商業司高副司長靜遠、經濟部商業司彭專門委員維岳、經濟部商業司第3科【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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