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貴公會函送信託業者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個別投資人投資國外結匯金額分攤比例之計算方式為結匯金額乘上最近淨值日各投資人持有受益權單位權數(即各投資人持有受益權單位數/全部受益權單位數)乙節,本局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復 貴公會96年8月7日中託查字第960520號函。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