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0月16日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0960400599號附件: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上櫃同意函申請書
公告修正本中心「出具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上櫃同意函審查標準」第3條之申請書部份內容如附件,自公告日起實施。
為簡化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申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櫃檯買賣之作業程序,並參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發行案件單一窗口審核機制,爰修正本中心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上櫃同意函申請書附件,俾供市場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