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 貴公司加強對境外基金投資人宣導最低稅負制之適用計算規定,使投資人確實瞭解俾利自行評估受影響程度而為後續投資決定,避免產生不理性之大量贖回交易而影響市場,詳參附件,請 查照。
依據金管會98年7月31日金管證投字第0980031785號函(詳如附件)辦理。
本會各會員公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