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
「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98年7月23日以金管法字第09800702600號令訂定發布。
中央銀行、法務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商務協會
本會主任委員室、李副主任委員室、吳副主任委員室、各專任委員室、主任秘書室、本會所屬各局、綜合規劃處、國際業務處、資訊管理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