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函令查詢

所有法規函令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暨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評審原則及淨資產價值計算標準」第五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部條文。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臺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方式:陳家珍
02–89689768
受文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四)字第0970016459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

所報「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暨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評審原則及淨資產價值計算標準」第5條修正條文草案一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轉知各會員機構。

說明:

復貴會97年4月22日中託查字第0970000294號函。

正本: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本會銀行局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回到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