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7年11月28日研商「如何落實金融機構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應將契約正本給予各契約當事人」相關問題會議決議,責請各金融機構應落實交付契約正本予消費者乙案,請轉知會員機構切實依會議決議第二點及第三點辦理,請 查照。
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7年12月3日消保法字第0970010927號函送旨揭會議紀錄辦理(該函諒達)。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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